索 引 号: |
010333239/2023-00503 |
主题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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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伊犁州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文日期: |
2023-06-12 |
文 号: |
伊州政办发〔2023〕22号 |
是否有效: |
是 |
名 称: |
印发《伊犁州直高标准农田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自治州直属各县市人民政府,自治州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州直属各企事业单位,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伊犁国家农业科技园区、都拉塔口岸、那拉提景区管委会:
《伊犁州直高标准农田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5年)》已经自治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此页无正文)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6月12日
伊犁州直高标准农田建设行动方案
(2023-2025年)
为进一步加强州直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实现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的目标任务,切实补齐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短板,不断提高粮食产能,结合州直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届八次全会、自治区党委和州党委农村工作会议暨推进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紧紧围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主题,以提升粮食产能为目标,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按照“用足水、用好水、做足水文章”的工作思路,重点实施以高效节水为核心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坚持永久基本农田与一般性耕地并举、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并重、建设数量和建成质量并重、工程建设和建后管护并重,促进产能提升和绿色发展相协调、统一组织实施与分区分类施策相结合,确保建一块成一块,逐步把碎片化、低产化土地变为规模化经营、高效化利用,积极推广大水漫灌变精准滴灌、分散变集中、碎片变连片、低产变丰产、个体变新型经营主体的新型土地经营模式,切实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提高水土资源利用效率,提升粮食产量和作物单产水平,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促进农民增收提供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依据国土空间规划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衔接水资源利用规划等相关专项规划,科学确定高标准农田建设布局,围绕《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打造以高效节水为核心的高标准农田,实现“集中连片、节水高效、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生态友好”建设目标。到2025年,力争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750.74万亩(已建成423.67万亩),全面覆盖州直永久基本农田;积极争取实施改造提升项目,不断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整体水平;大力开展高效节水工程建设(已建成123.04万亩),力争高效节水总面积达到445.56万亩,占州直永久基本农田比例达到60%以上。
(一)新建高标准农田。2023-2025年,力争完成州直永久基本农田全覆盖,计划新增高标准农田面积327.07万亩,其中:2023年103.35万亩、2024年120万亩、2025年103.72万亩。
(二)高效节水建设。2023-2025年,力争完成高效节水建设面积322.52万亩,其中:2023年98.8万亩、2024年120万亩、2025年103.72万亩。
(三)“旱改水”高标准农田。2023-2025年,力争实施“旱改水”高标准农田面积41.1万亩,其中:2023年10.78万亩、2024年16.42万亩、2025年13.90万亩。
三、重点任务
(一)大力开展田块整治。根据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一般性耕地和永久性基本农田,进一步调优农田结构布局。结合不同区域地形地貌、作物种类、机械作业和灌溉排水效率等因素,合理划分和适度归并田块,优先开展“破埂还田”“地块整治”,促进土地“小块并大块”“小田变大田”,稳妥有序解决耕地细碎化问题。通过客土填充、剥离回填表土层等措施平整土地,减小农田地表高差和坡降,改善农田耕作层,提高灌溉排水适宜性。建成后实现田块相对集中,项目区连片规模达到3000亩以上,农田耕作层厚度达到25cm以上,有效满足作物生长需要。(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着力加强耕地质量建设。通过开展土壤改良,采取深耕深松、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及农家肥、种植绿肥等方式,增加土壤有机质,改良土壤结构,提升土壤肥力。根据不同区域生产条件,推广合理轮作、间作或休耕模式,减轻连作障碍,改善土壤生态环境。加大对测土配方施肥、化肥减量增效、水肥一体化等现代农业技术的推广应用,促进土壤养分平衡、耕地地力提升。建成后的土壤有机质含量达到12g/kg以上,耕地质量提高0.1-0.2个等级。(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持续开展高效节水建设。按照灌排渠系同步、田间配套并进的要求,重点推广高效节水灌溉建设,切实增加有效灌溉面积。因地制宜推广管道输水灌溉和喷灌、微灌等节水措施,提高农业灌溉保证率和用水效率。加强田间灌排工程与灌区骨干工程的衔接配套,形成从水源到田间完整的灌排体系。配套林地水利设施,水费执行生态用水标准。建成后田间工程配套率达到80%以上,灌溉保证率达到95%以上。(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州水利局、林草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合理规划布局田间道路工程。按照区域生产作业需要和农业机械化要求,优化机耕路、生产路布局,整修和新建机耕路、生产路,配套建设桥涵等附属设施,提高农机作业便捷度,大力推广耕地“宜机化”改造,机耕道的路面宽度达到3-6米,生产路的路面宽度不超过3米,建成后田间道路便捷通达。(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五)持续推进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对项目区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进行合理布局,与田块、沟渠、道路等工程相结合,完善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对退化严重的农田防护林实施更新改造。将农田防护林建设与农田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科学确定防护树种和防护农田面积,修建农田防护林网。推广生态型改造措施,以生态脆弱农田为重点,因地制宜加强生态沟渠及其它耕地利用设施建设,改善农田生态环境。加强防护林建设和管理,明确防护林建设主体,谁建设谁受益,防护林面积进出平衡、占一补一,建成后受防护的农田面积占项目建设区域的面积比例不低于90%,提高防御自然灾害能力,建设防灾减灾、生态优美、品质高端的高标准农田。(牵头单位:州林草局,责任单位:州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六)进一步完善农田输配电设施建设。将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与电力有关规划有效衔接,根据农田现代化建设和管理要求,合理布局输配电设施,实现输配电设施与田间道路、灌溉与排水等工程有机结合。对适宜电力灌排和信息化建设的农田,铺设高压和低压输电线路,配套建设变配电设施,为泵站、机井以及信息化工程等提供电力保障。建成后,实现农田机井、泵站等供电设施完善,电力系统安装与运行符合相关标准,用电质量和安全水平得到大幅提高。(牵头单位:国网伊犁伊河供电公司,责任单位:州农业农村局、林草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七)加大农业科技服务支持力度。推进数字农业、良种良法、科学施肥、病虫害绿色防治、高产高效栽培等农业科技应用,加快新型农机装备示范推广,科学合理利用高标准农田。强化耕地质量监测站(点)建设,设立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长期监测(站)点,跟踪监测耕地质量变化情况,保护和持续提升耕地质量。建成后,田间定位监测点布设密度符合要求,农田监测网络基本完善,科学施肥施药技术基本全覆盖,良种覆盖率、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明显提高。田间定位监测点覆盖率达到5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率达到95%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率达到50%以上,良种覆盖率达到97%以上,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5%以上。(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州科技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八)强化建后管护利用。落实高标准农田管护主体、管护责任、管护内容和管护资金,建立和完善建后管护体制机制,组建用好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引导和激励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涉农企业和村集体等参与高标准农田设施的运行管护。建立和完善监测监管系统,全面动态掌握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投入、建后管护、土地利用及耕地质量等级变化等情况。加强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应用,发挥大数据、遥感监测等先进技术作用,构建高标准农田立体化监测监管体系,实现农田建设全程信息化监控和精准化管理,不断提高管护水平。(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州财政局、林草局、水利局、科技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强化项目实施管理
(一)严控建设质量。适应农业高质量发展要求,贯彻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合理规划建设布局,科学设计建设内容,统一组织项目实施。全面推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实现项目精细化管理,严格执行相关建设标准和规范,落实工程质量管理责任,压实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方主体责任,确保建设质量。
(二)加强质量复核。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后,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对田块整治、土壤改良、灌溉和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农田输配电等工程数量与质量进行复核,并形成复核报告,对复核发现的问题,由项目法人组织整改。
(三)强化社会监督。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权益,保障农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及时公开项目建设相关信息,在项目区设立统一规范的公示标牌和高标准农田标识,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四)明确验收程序。项目审批单位应在项目竣工后半年内组织完成竣工验收工作。项目竣工并具备验收条件后,由县(市)农业农村部门牵头组织初步验收,主要核实项目建设内容的数量、质量,完成竣工决算和审计,出具初验意见。州农业农村局在县级初验基础上,组建工程、技术、财务等领域的专家组,组织开展验收工作,对竣工验收合格的项目,核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证书》。
(五)规范项目档案。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县(市)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对项目建档立册,按照有关规定对项目档案进行整理、组卷、归档,并按要求在全国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系统填报项目竣工验收和上图入库等信息。
(六)加强动态监控。充分运用全国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系统,做好高标准农田管理数据共享,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立项、实施、验收、使用等各阶段信息及时上图入库,形成伊犁州直高标准农田建设“一张图”。同时,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要求,完善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农田建设、保护、利用信息的互通共享。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标准农田建设实行州抓总、部门协作、县市落实、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各县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健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制度,明确发展目标和建设重点,加强农田建设管理和技术服务队伍体系建设,全力抓好项目任务落实、资金保障、监督评价和运行管护等各项工作。各县市农业农村部门要全面履行高标准农田集中统一管理职责,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水利、林草、科技、生态环境、审计、电力等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规划指导、资金投入、新增耕地核定、水资源利用、农田防护林建设、科技支撑、生态环境改善、项目审计、电力保障等工作,共同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工作,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
(二)强化政策资金支持。各县市要在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以及自治区农田建设补助资金规模基础上(2023年新建任务中央、自治区亩均补助标准1700元),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筹资机制,结合本县市实际制定资金筹措方案,多渠道争取资金投入,用好用足地方政府债券、援疆资金、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新增耕地指标调剂收益、土地出让收入等,积极争取防护林建设和退化林分建设补助资金,统筹使用相关支农涉农资金,有序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前提下积极鼓励农民加大自有资金投入力度,实现高标准农田建设亩均投入达到3000元标准。州人民政府将对各县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投入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对资金筹措配套不力的县市在项目任务和资金分配中将减少安排或不予安排。
(三)健全监管体系。各县市要通过平台监管、统计调查、日常调度等方式,结合实地评估、指导服务,对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护利用等实行全过程监测,动态掌握高标准农田建设进展情况、资金投入使用、建后管护、土地利用以及耕地质量等级变化等情况,及早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项目持续利用。完善工程质量监管机制,建立“专家巡回检查工作制”,探索实行“工程质量村民监督制”,落实“项目建设跟进审计制”,确保工程质量。要完善建后管护监管机制,督促落实高标准农田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引导和激励民间组织与社会资本参与建后管护,确保项目管护到位、长久发挥效益。
(四)强化激励考核。各县市要将高标准农田建设纳入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乡村振兴、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等重要考核内容,切实提升建设成效。要加快打造高标准农田核心示范区,加快建设数字农田、绿色农田,引领带动高标准农田高质量发展。州人民政府将对各县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落实情况和核心示范区打造情况等进行跟踪分析和定期评估,对任务完成较好的县市予以政策支持,对任务完成较差的县市进行通报约谈。
(五)加大宣传力度。各县市要深入总结高标准农田建设典型经验、突出亮点、成功案例、工作成效等,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络、广播等媒体进行大力宣传报道,不断扩大农田建设的影响力,为凝聚各方力量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1.州直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2023-2025年州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计划表(永久基本农田)
3.2023-2025年州直高效节水建设计划表(永久基本农田)
附件1
州直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为推动州直高标准农田持续开展,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强化高标准农田项目管理,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决定成立州直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一、组织架构
组 长:达列力别克·坎加汗(自治州副州长)
副组长:徐亚民(州党委副秘书长、农办主任,州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
成 员:马合沙提·木拉提汗(州农业农村局局长)
卡比努尔·吐尔干江(州发改委副主任)
何立荣(州财政局副局长)
娄俊杰(州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董建国(州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军 卡(州审计局副局长)
周武臣(州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秦 岭(州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李新彬(州水利局副局长)
伏耀龙(州科技局副局长)
张 超(国网伊犁伊河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王著斌(伊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齐 龙(奎屯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李子新(霍尔果斯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马晓军(伊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吐尔汗·阿德力别克(霍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张建军(察布查尔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贾赛·木汗买提江(尼勒克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王建锋(巩留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张忠合(新源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艾尼亚尔·艾尼瓦尔(昭苏县委常委、统战部长)
张 龑(特克斯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徐亚民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坎吉别克·达肯、马合沙提·木拉提汗、何立荣、娄俊杰等州直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兼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事宜,推进工作有序开展。
二、职责分工
州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实施州直高标准农田建设整体工作,承担项目申报、项目方案评审、初步设计审批、实施计划编制、调整变更、监督检查、竣工验收、上图入库、绩效评价等各项工作,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日常调度和统计汇总等工作。负责协调各有关部门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规定的“田土水路林电技管”建设内容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项目建设的完整性,提高项目建设质量。
州发改委:负责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纳入州直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做好中央预算内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立项申报工作。加快对州直“藏粮于地、藏粮于技”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批复及管理力度。参与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评审、项目日常指导服务和验收,协助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申报、实施和综合评价等工作。
州财政局:负责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预算工作,按规定对资金进行审核拨付、监督检查和绩效管理,管好用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按照事权划分和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将高标准农田建设地方配套资金列入州、县市政府预算,确保项目建设及中期检查、竣工验收等工作顺利开展。加大土地出让收入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支持力度,建立健全新增耕地指标调剂收益使用机制,创新投融资机制,拓宽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渠道,不断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亩均投入标准。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评审、项目日常指导服务和验收工作,协助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申报、实施和综合评价等工作。
州水利局:负责做好州直一般性耕地(永久基本农田)的灌溉水源保障,积极做好项目区水资源科学配置和有效利用工作。协助做好高标准农田灌排设施和高效节水设施建设,对灌溉和排水水利工程初步设计进行审查。按照灌溉与排水并重、骨干工程与田间工程并进要求,协助做好农田输配水渠和通田到地末级灌溉渠道建设,安装骨干工程水利计量设施,推动实现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符合计量条件和节水要求。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办理水土保持等相关手续提供服务保障。参与高标准农田项目实施方案评审、项目日常指导服务和验收工作,协助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申报、实施和综合评价等工作。
州林草局:负责做好高标准农田防护林网建设,科学规划高标准农田防护林防护树种和防护面积,实现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四面有林带,防护林林相整齐,受防护的农田面积占建设区域面积的比例不低于90%。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办理林草地手续提供服务保障。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评审、项目日常指导服务和验收工作,协助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申报、实施和综合评价等工作。
州自然资源局:负责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统筹纳入州直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充分落实2035年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做好高标准农田(高效节水)项目灌排设施用地保障。对项目新增耕地指标的合理性、科学性进行专业性审查,做好新增耕地的核定和上图入库工作。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评审、项目指导服务和验收工作,协助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申报、实施和综合评价等工作。
州生态环境局: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办理环评等有关手续服务保障工作,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与生态环境改善协调发展。参与项目指导服务工作,协助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申报、实施和综合评价等工作。
州审计局:负责将竣工验收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纳入审计监督范围,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存在的问题,提出问题整改意见建议。协助推进和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各项制度,督促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安全、合规、高效使用,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持续、健康发展。
州科技局:负责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科技支撑保障,协助做好智慧高标准农田、数字高标准农田建设,打造高标准农田核心示范区,引领现代农业发展。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验收等工作,协助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申报、实施和综合评价等工作。
国网伊犁伊河供电公司:负责提供项目用电环境,提升项目用电质量,监督项目用电安全,配合项目用电实施,保障项目指标实施,确保项目内容按节点完成,结合项目的特殊性完成项目用电工作计划安排及保障农业生产用电。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验收,协助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申报、实施和综合评价等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相关部门、县市要树牢粮食安全意识,切实增强建设高标准农田、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稳步推进州直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二)压实工作责任。加强责任落实,按照职责分工,立足部门职能,各司其职、通力协作,按序推进各年度高标准农田重点工作、重点任务,确保各项工作职责落实到位。
(三)强化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挥统筹协调、推动落实的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常态化开展项目督促检查工作,强化沟通联络,推进信息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