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伊犁州直高标准农田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5年)》(伊犁政办发〔2023〕22号,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要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中央一号文件和自治区一号文件提出要完成高标准农田新建和改造的年度任务,重点补上土壤改良、农田灌排设施等短板,统筹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制定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决策部署,加快推进伊犁州高标准农田全覆盖工作,伊犁州农业农村局牵头起草了《方案》(送审稿),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以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
三、主要内容
《方案》坚持以提升粮食产能为目标,遵循“建设数量和建成质量并重”的原则,突出以高效节水建设为核心,从五个方面提出落实举措,着力推动小田变大田,促进田块碎片化整理、集约化种植,不断提升粮食产量水平,促进农业节本增效和农民增收致富。
(一)总体要求。主要提出了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工作思路等,到2025年州直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基本覆盖州直永久基本农田,农业基础设施短板进一步补齐,水土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高,粮食产量水平全面提升,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得到充分保障。
(二)工作目标。2023—2025年,州直计划新建高标准农田面积327.07万亩,到2025年州直将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750.74万亩,全面覆盖州直永久基本农田,其中:高效节水面积达到445.56万亩,占到州直永久基本农田比例的60%以上。实现“集中连片、节水高效、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建设目标。
(三)重点任务。围绕“田土水路林电技管”建设要求,提出了8项目重点工作措施,一是大力开展田块整治,合理划分和适度归并田块,优先开展“破耕还田”“地块整治”,促进土地“小块并大块”“小田变大田”。二是着力加强耕地质量建设,推广应用测土配方施肥、化肥减量增效、水肥一体化等现代农业生产技术,促进土壤养分平衡、耕地地力提升。三是持续开展高效节水建设,加强田间灌排工程与灌区骨干工程的衔接配套,形成从水源到田间完整的灌排体系。四是合理规划布局田间道路工程,大力推广耕地“宜机化”改造,配套建设桥涵等附属设施,提高农机作业便捷度。五是持续推进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对退化严重的农田防护林实施更新改造,科学确定防护树种和防护农田面积,切实提高防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六是进一步完善农田输配电设施建设,实现输配电设施与田间道路、灌溉与排水等工程有机结合。七是加大农业科技服务支持力度,强化耕地质量监测站(点)建设,设立耕地质量长期监测(站)点,跟踪监测耕地质量变化情况,持续改善和提升耕地质量。八是强化建后管护利用,落实高标准农田管护主体、管护责任、管护内容和管护资金,建立和完善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机制,全面动态掌握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投入、建后管护、土地利用及耕地质量等级变化等情况,切实提升管护利用水平。
(四)项目实施管理。提出了高标准农田建设重点工作任务,主要从严控建设质量、加强质量复核、强化社会监督、明确验收程序、规范项目档案、加强动态监控6个方面提出了项目建设具体工作要求,确保项目建设质量。
(五)保障措施。主要提出了强化组织领导、强化政策资金支持、健全监管体系、强化激励考核、加大宣传力度等5条保障措施。
四、《州直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说明
《方案》制发了《州直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包括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两个部分,确定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以及领导小组成员,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了州发改委、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林草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审计局、科技局、供电公司等十个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等,成为州直指导各县市共同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组织保障。下一步,州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将结合州直高标准农田发展实际,切实担负起高标准农田建设各项工作,形成建设合力,切实提高建设质量和水平。
解读机构:自治州党委农办
解读人:吴在友
联系电话:0999-8024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