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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办法》)和《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有关要求,特编制本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咨询情况、工作人员及收费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资料数据的汇总统计期限从2008年5月1日《条例》开始正式施行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xjyl.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内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自治州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联系,地址:伊宁市斯大林街60号,自治州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邮编:835000;电话:0999-8024006;电子邮箱:zfxxgk2008@xjyl.gov.cn。
本报告内容主要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2008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自治州各县市人民政府及自治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根据《条例》、《办法》和《规定》由各县市、各部门自行公布。
一、概 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和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信息公开工作以《条例》、《办法》和《规定》等为依据组织开展。
(一)建立组织推进机制
2008年1月,自治州人民政府颁布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 (伊州政发〔2008〕1号),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出了《关于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伊州政办发明电〔2007〕120号),明确了我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确定了州人民政府办公厅为自治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州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为州人民政府办公厅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承担州政府办公厅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各县市政府、各部门比照确定了主管部门、工作机构和专兼职人员。
(二)开展学习和培训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要求,加强《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认真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条例》,并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领导、主管部门和工作机构人员的重点培训,切实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增强贯彻施行《条例》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自治州行政学院也将《条例》列为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安排开展相关的培训工作。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还适时组织了州直政府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培训。
(三)制定相关制度和规范
为指导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工作,同时方便公民、法人及社会其他组织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查询,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以《条例》、《办法》和《规定》为依据,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出了《关于印发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通知》(伊州政办发〔2008〕64号), 明确了编制工作的基本原则、编制主体、编制内容、组织保障和工作要求;下发了《关于推荐使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软件的通知》(伊州政办函〔2008〕49号),对各县市统一推荐使用 “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系统软件”;制定了《关于印发州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暂行)的通知》(伊州政办发明电〔2008〕6号),为州直政府信息公开单位代码、 目录体系、信息检索、数据管理和归档提供了统一的规范和标准。
(四)依法多种形式进行政府信息公开
一是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xjyl.gov.cn/)”上开辟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了法规政策、工作机构、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工作动态、意见反馈和公开信息等子栏目,用于发布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有关信息;二是以纸质文件形式公开;三是搞好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设,州政府办公楼大门口、州档案馆、州行政服务大厅等公共场所设立了3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设置3台电子触摸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根据主动公开信息的要求,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08年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1条。其中,政府职能类信息108条,占27.62%;政策法规类信息106条,占27.10%;重大决策类信息16条,占4.09%;公共资源类信息2条,占0.05%;人事管理类信息13条,占0.33%;社会服务类信息94条,占24.04%;其他类信息52条,占13.29%。
2008年度,主动公开了自治州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普通文件和自治州政府重大会议情况;及时公布了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灾情、突发公共事件、防汛抗旱方面的信息内容;公布了在政府职能调整和机构变动情况、人事任免信息;公布了政府及政府办公厅领导及工作分工情况等。
三、依申请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规定》开展了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从2008年5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数为0件,当面申请0件,以信函形式申请0件。
四、工作人员及收费情况
自治州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承担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有兼职人员3人负责具体工作。根据《条例》和《办法》规定,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有关费用可按规定收取,但目前尚未开展收费工作。
五、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思路
2008年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的进步,但还不能全面满足自治州经济社会建设和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需要进一步改进完善。
(一)工作制度需要不断完善。由于自治州政府信息公开是一个全新的基础性工作,相关配套制度还不够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推进、考核检查等工作制度需要尽快组织制订和完善。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需要继续推动,建立工作规范,确立收费标准。
(三)信息公开服务的便民性需要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的建设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协调组织,解决好信息资源收集和开放的机制问题,以保障社会特殊群体能享受政府提供的信息公开服务。
(四)基础保障工作需要加强。自治州政府办公厅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时间短,工作中的协调、人员和经费保障等工作机制还不完善,需要进一步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