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州直各级政府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以深化公开内容为核心,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夯实工作基础,依法、全面、及时、准确地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在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工作制度、梳理公开目录、拓展公开渠道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州直各级政府部门坚持按照《条例》、《办法》和《规定》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11年,州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7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87%。其中,县市政府、口岸管委会1142条。州直部门640条,同时,向社会各界提供服务类信息198200条。
(一)主动公开范围
1、州人民政府、县市政府、口岸管委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及重大会议情况全部通过各自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州人民政府、县市政府、口岸管委会、乡镇(场)三级政府及州直部门部门共清理规范性文件1420件,继续有效782件,宣布失效113件,废止405件。清理结果均由州、县市两级政府行文并通过网络于12月底前向社会进行了公布。
2、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州人民政府、县市政府、口岸管委会公开了州、县市、口岸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十二五规划”编制开展情况及援疆规划编制情况。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向社会公布伊犁州直社会、经济发展主要年度统计数据;公布《伊犁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州人民政府、县市政府、口岸管委会定期公布伊犁州直涉及社会公众较为关注的经济发展状况、人口和劳动力、价格水平、人民生活水平等经济发展及社会事业的基本信息。
4、财政性资金和社会公共性资金使用和监管情况。及时公开财政预算、决算报告。推进州级预算公开和县市政府、口岸管委会预算公开。2011年,州、县市、口岸管委会财政预决算报告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及“伊犁日报”上进行了公开。
5、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部分公开了州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涵盖安全生产、交通、气象、市政工程、住房、土地规划、环保、文体、广播、教育、卫生等领域。
6、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及实施情况。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及实施情况。公开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本级201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主动公开了采购供应商备案登记、政府采购程序等方面的信息。州人民政府、县市政府、口岸管委会发布了采购公告526个、结果公告418个,包括采购项目名称、概况、采购方式等内容。
7、行政许可(审批)相关信息。公开了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以政府网站为载体,提供了部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在线受理、状态查询、结果反馈、表格下载、办事指南、监督投诉、便民问答等多项服务。
8、城市建设和管理、房地规划等方面。公开了本年度重大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及选介,公开了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等方面信息,主要包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建设项目用地审批结果,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拆迁公告等。公开了旧区改造项目相关信息,包括涉及范围、相关责任部门等。
9、教育、医疗、扶贫、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公开了招生考试、教育收费、高校毕业生就业、帮困助学等与公众关系密切的教育信息。公开了医政管理、卫生监督、疾病预防、药事管理、健康城市、妇幼保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等医疗卫生方面的信息。公开了扶贫优抚、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方面的信息,主要包括城保、镇保、农保等对象增加养老金,调整失业保险金、生育生活津贴、伤残津贴、抚恤金标准,对创业实施创业补贴,就业援助计划,调整医保综合减负办法等。
10、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信息。及时公开了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疫情、灾情或者突发事件的预报、发生及其处理情况等信息。州人民政府、县市政府、口岸管委会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类应急预案36个。
11、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公开了州环境质量和环境管理状况,公开了州相关行业、州直监察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通报,定期发布州安全生产事故特点的分析和有关统计数据。公开了有关食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质量问题严重的产品和企业名单,州直县市政府质量监管部门查获问题有关情况通报等。
12、行政机关机构编制和公务员招录、选调等情况。公开了州直部门的“三定”方案,包括行政机关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及其调整、变动情况。公开了公务员招录以及公开选调等方面的信息等。州直管干部提拔均在网站等媒体进行了公开。2011年州直机关和县市政府所有招录情况均在有关媒体进行了公开。
(二)主动公开途径
自治州已形成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州(县市)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等覆盖城乡、多层次、全方位的主动公开渠道,努力满足人民群众获取和利用公共信息资源的需求。
1、政府网站。州人民政府、县市政府、口岸管委会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动态信息25360条,发布各类办事、便民信息8650多条,州长、县长、市长信箱共收到市民来信9890封,各部门通过网上处理回复来信9790封,《伊犁州流动人口和房屋租赁服务暂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伊犁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等法规在反复征求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后,通过互联网、《伊犁日报》等媒介进一步广泛征求各界意见,获得一致好评。政府门户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第一平台作用日益凸显。
2、新闻发布会。一年来,州人民政府、县市政府、口岸管委会已召开行政决策新闻发布会14次。各县市政府对80多个决策方案开展了专家评论,举行决策听证会60多次。
3、政府公报。在2011年度,州人民政府办公厅积极创办《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公报》,全年共出版并免费发送汉、哈文版6期共7800份。
4、公共查阅点。州档案馆汇集了46个州级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纸质全文715件、纸质目录715条、电子目录715条、电子全文570件。2010年州和县市档案馆接待公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2560人次、借阅文件2346件。州直各级政府共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41处,设置电子触摸屏 18台。各县市图书馆、部分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作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查阅点,为基层群众查阅和获取信息提供便利。四是公开形式更加多样。。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处理情况
按照《规定》开展了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从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州直各级政府部门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数为6件,当面申请0件,以信函形式申请6件;未收取依申请收费及减免任何费用;无此复议、诉讼情况情况发生。州直各级政府部门共接受市民政府信息公开咨询2万多人次,其中现场咨询2300人次,电话咨询约9300人次,网上咨询15640人次。
三、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总体上看,州人民政府、县市政府、口岸管委会信息公开工作正在有序、有力、有效地推进。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了依法行政,发挥了政府信息的服务作用。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中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州人民政府、县市政府、口岸管委会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是目前州直从事政务公开工作都是兼职人员,工作力量不足,工作经费短缺,工作机制不够完善。个别单位至今仍未确定专门机构,人员不落实或不固定,没有将《条例》落实列入到单位重要工作日程,个别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有待提高等问题,公开意识还需要进一步加强,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不够规范,存在重形式轻内容的现象。尽管我们进行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培训,但是一些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不够熟悉,处理程序也不规范。有些单位只是将信息公开局限在单位办公场所设立《公开栏》,有些单位虽然将政府信息通过自己的网站进行了公布,但是信息发布不全面,更新不够及时,有的单位年度报告缺少规定内容。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还比较单一,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存在重形式轻内容、重程序轻实体等现象,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
三是从事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短缺,经费保障跟不上工作需要。政府公开监督指导力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还没有形成一套长期有效的监督考评机制,致使个别单位公开流于形式按照自治区、自治州有关落实《条例》的文件精神,虽然各县市政府、州直政府各部门都成立了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但基本都是临时机构,工作人员也都是兼职,没有专门经费,导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能深入有效的开展。
今后,我们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意识和水平。二是深化对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和梳理,关注财政性资金和社会公共资金,有序扩大公众的知情权;关注社会热点和百姓关注,着力破解依申请难题,及时做好各项公开特别是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公开工作。三是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加强对县市政府、口岸管委会和州直部门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及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