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州上下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发展位置,各项促消费政策持续落地显效,在旅游带动、政策推动以及上年低基数的影响下,消费市场延续回暖向好态势。前三季度,伊犁州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222.17亿元,同比增长12.5%,增速比上半年回升6.9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提升17.5个百分点。
一、消费品市场运行情况
(一)消费需求逐步释放,消费市场持续恢复。随着各项促消费政策举措持续落地见效,在旅游带动消费市场升温,城乡居民消费信心逐渐增强,汽车消费逐步回暖,油价连续上涨,消费需求得以进一步释放,助推限额以上消费市场较快恢复增长。9月,州直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2.33亿元,增长124.8%;1-9月,限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07.48亿元,增长19.8%,增速比1-7月和1-8月分别提升15.3个、7.6个百分点。
(二)城乡市场同步恢复,城镇销售增长略快于乡村。前三季度,州直城镇消费品零售额168.92亿元,增长12.6%;乡村消费品零售额53.25亿元,增长12.4%,增速慢于城镇0.2个百分点。9月,城镇限上消费品零售额11.95亿元,增长127.2%;乡村限上消费品零售额3874万元,增长69.3%,增速快于乡村57.9个百分点。1-9月,城镇限上消费品零售额103.28亿元,增长19.6%,乡村限上消费品零售额4.21亿元,增长24.7%;增速快于城镇5.1个百分点。
(三)餐饮市场消费总体恢复向好,限上餐饮市场增长乏力。在促消费政策推动下,消费场景不断增加,居民外出、餐饮、娱乐、旅游等接触型消费持续复苏。前三季度,州直实现餐饮收入36.7亿元,同比增长9.4%,增速比二季度回升2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提升20个百分点;限上餐饮收入5.96亿元,增长8.2%,主要在中央厨房上年高基数的影响下,增速低于上年同期水平。
(四)商品市场总体恢复放缓,限上商品销售增势良好。前三季度,州直实现商品销售额160.7亿元,同比下降1.9%,增速比二季度回落7.1个百分点。9月,州直实现限上商品销售额11.74亿元,增长164.4%;1-9月,实现限上商品销售额101.53亿元,增长20.5%,增速比上月提升8.8个百分点。
(五)消费需求持续释放,八成以上零售类别增势良好。随着市场开放、经济环境进一步回暖,基本生活类企业经营向好,对零售业的拉动力增强。1-9月,州直实现限上商品零售类值101.48亿元,同比增长20.5%,增速较1-8月回升8.8个百分点。21类商品中,实现增长的有粮油食品类(31.2%)、饮料类(245.9%)、烟酒类(160.6%)、服装鞋帽针织品类(12.2%)、化妆品类(123.9%)、金银珠宝类(8.4%)、日用品类(25.6%)、书报杂志类(11.4%)、电子出版物及音像制品类(净增长)、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32.6%)、中西药品类(27.3%)、文化办公用品类(20.0%)、家具类(23.0%)、通讯器材类(20.0%)、石油及制品类(6.0%)、建筑及装潢材料类(169.9%)、汽车类(28.3%)和其他未列明商品类(2.5%)18类,较1-8月增加2类。
1.基本生活类商品总体增长较快。1-9月,食品类商品消费零售额增长31.2%,增速比1-8月提升7.5个百分点;饮料类商品零售额增长245.9%,增速提升56.9个百分点;烟酒类商品零售额增长160.6%,增速提升39.9个百分点;穿戴类商品零售额增速回升,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商品增长12.2%,增速提升5.1个百分点;日用品类商品零售额增长25.6%,增速回升4.9个百分点。
2.升级类商品回升加快。1-9月,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商品零售额增长32.6%,增速比1-8月回升10.2个百分点;文化办公用品类零售额增长20.0%,增速提升10.7个百分点;化妆品类商品零售额增长123.9%,增速回升30.3个百分点;金银珠宝类零售额增长8.4%,增速提升11.5个百分点;通讯器材类零售额增长20.0%,增速提升18.8个百分点。
3.居住类商品“二增一降”。1-9月,建筑及装潢材料类商品零售额增长1.7倍,增速较1-8月基本持平;家具类零售额增长23.0%,增速提升14.5个百分点;五金电料类商品零售额下降69.3%,降幅扩大1.3个百分点。
4.出行类商品回升步伐加快。石油及制品类零售额小幅回升,汽车类零售额大幅增长。9月,州直限额以上石油及制品类商品零售额3.47亿元,同比增长101.6%,增速比上月提升1.4个百分点;1-9月,石油及制品类零售额27亿元,增长6.0%,增速提升7.2个百分点。9月,汽车类商品零售额3.89亿元,增长10.9倍;1-9月,汽车类商品零售额36.57亿元,增长28.3%,增速回升13.3个百分点。
(五)从行业情况看,四大行业较快增长。1-9月,州直限额以上批发业销售额445.77亿元,同比增长29.8%;实现限额以上零售业销售额76.51亿元,增长18.6%;实现住宿业限额以上营业额3.83亿元,增长59.6%;实现餐饮业限额以上营业额6.66亿元,增长23.4%。
(六)从分县情况看,11个县市社零总额和10个县市限上社零总额实现平稳增长。前三季度,伊宁市(19.7%)、奎屯市(12.3%)、霍尔果斯市(7.8%)、伊宁县(5.1%)、察布查尔(12.8%)、霍城(11.2%)、巩留(9.5%)、新源(6.7%)、昭苏(10.8%)、特克斯(9.8%)和尼勒克(8.5%)11个县市社零总额实现增长;1-9月,伊宁市、奎屯、霍尔果斯、察布查尔、霍城、巩留、新源、昭苏、特克斯和尼勒克10县市限额以上社零总额实现增长,分别增长26.2%、18.5%、8.4%、26.2%、18.4%、11.6%、1.2%、18.3%、15.2%和8.0%;伊宁县下降34.1%。
二、消费品市场运行积极因素
一是受油价上涨、旅游带动、政策推动以及上年同期低基数综合因素影响,成品油和汽车等消费市场9月当月实现成倍增长,1-9月累计增速较上年同期和前8个月较快提升,对州直零售市场增速拉动强进有力。
二是在促消费政策的带动下,汽车、商超市场抢抓端午、古尔邦、中秋、“十一”等节日节点消费需求,大力开展促销活动,同时在消费券刺激带动作用下,有力撬动零售消费市场较快增长。
三是旅游带动消费潜力进一步释放,促进住宿餐饮市场进一步提升。1-9月,州直165家住宿企业单位(含个体户)实现增长的有150家,实现营业额10.49亿元,同比增长34.5%;128家餐饮企业单位,增长的有110家,实现餐费收入5.96亿元,增长8.2%。
三、消费品市场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长期消费需求增长动力不足。当前,州直及各县市消费市场快速恢复,主要受益于旅游带动消费恢复拓展、上年同期低基数及短期促销政策提振,特别是“五一”、中秋、“十一”假期旅游消费市场的火热,一定程度上是对三年抑制的“报复性”消费。长期来看,居民收入不确定性增加,对经济和就业的预期偏弱,居民储蓄意识增强,消费信心和消费欲望不足,居民消费需求增长动力仍显不足。
二是实体店铺经营承压复苏缓慢。当下,直播带货、社群微商、线上生鲜配送等新业态新模式提速发展,对线下实体店形成冲击。实体商场租金、人工成本不同程度上涨,特别是缺乏价格优势和差异化服务的传统实体店铺较往年更长时间的大促战线,致使实体店成本压力加剧,实体店铺经营进一步承压。
三是旅游业消费带动作用有限。今年以来,伊犁州直旅游业快速恢复,带动消费市场较快复苏。但各县市旅游业在恢复进程中,发展不平衡,存在品牌、产品、新业态建设和发展不足的问题,使得伊犁州旅游在全面放开的新赛道上影响力不足,主要依靠6-8月传统旅游旺季吸引外地游客,消费带动作用未持续发挥。
四、对策建议
(一)加强市场主体培育。一是大力引进优质企业、总部企业和龙头企业,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和四大行业增加值核算统计提供重要来源;二是加大对“准四上”贸易企业政策扶持和针对性培育力度,提高入统积极性,培育新增长点;三是扶持重点商贸企业发展,加强重点贸易企业的数据监测,关注困难企业经营情况,及时有效给予企业政策扶持和精准服务。
(二)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一是推动电商集聚建设,发展地摊经济和夜间经济,拓展周末经济和假期消费,注重扩大高质量生活用品消费、幸福产业消费、有机农产品消费等,加快形成有质量、可持续的新型消费热点。二是引进优质平台企业入驻电商产业园,培育壮大本地电商企业构筑“电商+实体”新零售模式,鼓励传统零售企业建立网上销售平台延伸消费市场,促进实体经营与线上交易齐头并进,形成实体店和网店相互促进、融合发展的模式。
(三)促进消费优化升级。一是持续扩大消费需求,发挥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通过增加居民收入扩大消费,通过终端需求带动有效供给,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使各种新型消费模式成为拉动居民消费的新动力。二是提振汽车、电子产品、家居等大宗消费,推动体育休闲、文化旅游等服务消费,促进消费转型升级,释放消费市场潜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