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民主政治,服务公民知情权,实现大众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州司法局通过制定方案和相关办法,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组织机构、工作程序,坚持公开为常态,及时、真实对本年度政务服务、行政执法等内容进行公开,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伊犁州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聚焦主线、履职尽责,在全面深化政务公开的同时,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积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进一步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及时反映我州法治建设中的重要情况,为州领导、各级机关团体、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信息服务。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全年累计主动公开与更新政府信息9条,其中行政职权类行政处罚2条,机构职能2条,法规文件3条,公告公示2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严格按照自治州信息发布审批程序,规范报备、审核、发布。组织开展政府网站日常监测预警、风险排查等,抓好发现问题整改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今年我局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新变化新要求,以信息化手段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标准化、规范化流程再造。强网站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及时对部门户网站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板块和目录库进行更新、维护,建设主动公开文件发布确认、自动归集信息化流程管理系统,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落实。
(四)平台建设情况。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将信息公开集中到州人民政府统一平台上。通过微信公众号“伊犁普法”发布信息120余条。结合重要工作开展,公开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主动公开文件等4件。
(五)监督保障情况。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我局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处室,予以督促整改。继续将政务公开评价指标纳入局机关年度绩效考核,强化对办理不及时、答复不规范等内容的考核评价,并与年终评功评奖挂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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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4 |
0 |
4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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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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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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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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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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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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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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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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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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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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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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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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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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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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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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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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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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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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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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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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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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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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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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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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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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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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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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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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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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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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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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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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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1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成效明显,有力促进了依法行政,发挥了政府信息的服务功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的全面性还有差距,部分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二是专业技术保障还显不足,政务公开尤其是政策解读的多样性还有差距;三是信息化手段运用能力相对较弱,未建立相关信息系统,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存在差距。
(三)2022年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继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教育,认真学习《条例》及相关文件,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大意义的认识,不断深化公开理念,增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二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健全主动申请和依申请公开等工作细则,加大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年度报告制度、监督和考核机制等力度,不断提高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三是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梳理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细化分类、规范表述,特别要在做好公文类信息公开的同时,不断拓展业务类、决策类等信息公开内容,使信息公开内容更加符合群众的需求,不断推进政务公开质量,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单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