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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州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来源:伊犁州司法局
  • 发布日期:2022-01-19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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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民主政治,服务公民知情权,实现大众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州司法局通过制定方案和相关办法,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组织机构、工作程序,坚持公开为常态,及时、真实对本年度政务服务、行政执法等内容进行公开,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伊犁州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聚焦主线、履职尽责,在全面深化政务公开的同时,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积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进一步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及时反映我州法治建设中的重要情况,为州领导、各级机关团体、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信息服务。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全年累计主动公开与更新政府信息9条,其中行政职权类行政处罚2条,机构职能2条,法规文件3条,公告公示2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严格按照自治州信息发布审批程序,规范报备、审核、发布。组织开展政府网站日常监测预警、风险排查等,抓好发现问题整改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今年我局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新变化新要求,以信息化手段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标准化、规范化流程再造。强网站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及时对部门户网站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板块和目录库进行更新、维护,建设主动公开文件发布确认、自动归集信息化流程管理系统,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落实。

(四)平台建设情况。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将信息公开集中到州人民政府统一平台上。通过微信公众号“伊犁普法”发布信息120余条。结合重要工作开展,公开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主动公开文件等4件。

(五)监督保障情况。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我局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处室,予以督促整改。继续将政务公开评价指标纳入局机关年度绩效考核,强化对办理不及时、答复不规范等内容的考核评价,并与年终评功评奖挂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4

0

4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3.其他

0






0


(七)总计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成效明显,有力促进了依法行政,发挥了政府信息的服务功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的全面性还有差距,部分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二是专业技术保障还显不足,政务公开尤其是政策解读的多样性还有差距;三是信息化手段运用能力相对较弱,未建立相关信息系统,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存在差距。

(三)2022年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继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教育,认真学习《条例》及相关文件,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大意义的认识,不断深化公开理念,增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二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健全主动申请和依申请公开等工作细则,加大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年度报告制度、监督和考核机制等力度,不断提高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三是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梳理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细化分类、规范表述,特别要在做好公文类信息公开的同时,不断拓展业务类、决策类等信息公开内容,使信息公开内容更加符合群众的需求,不断推进政务公开质量,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单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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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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