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向社会公布伊犁州教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年报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伊犁州教育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和自治区教育大会精神,严格按照自治区、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遵循“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原则,始终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准确、及时地公开教育工作信息,不断完善工作制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有力推动了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有效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内容,配合开展2023年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整改工作,修订完善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通过自治州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伊犁州教育局机构概况、直属院校信息、伊犁州直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伊犁州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政策解读等信息15条。办理人大政协提案议案34件。办理“领导留言”15件次,答复州长信箱、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132件。收到各类信访件72件,办结率100%。
(二)申请公开方面
伊犁州教育局2023年接受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伊犁州教育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发布,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及时调整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加强局信息公开负责部门与局属各处室之间的联系。确保教育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四)平台建设情况
伊犁州教育局信息公开主要依托政府网站,由局办公室专人负责,常态化维护更新信息公开目录内容,为公众获取相关信息提供便捷渠道。
(五)监督保障方面
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审核制度,把牢信息公开审核关,切实提升公开质量。按要求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工作,确保政务信息报送及新媒体信息发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同时接受社会监督,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畅通,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02.4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伊犁州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做到常规性工作按时公开,重大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不宜或不能公开的绝不泄密,但与群众的期望值相比,在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政务公开人员培训上还存在一定差距。
2024年,伊犁州教育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持续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局内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