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2023年伊犁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伊犁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深入贯彻第二次、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时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严格执行《条例》规定,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及时提供粮食和物资储备相关政策解读,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等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效,产业发展稳步向前推进。
(一)持续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定《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指导、推动州直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依法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023年制定发布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其中粮食政务公开工作要点1件。重点围绕粮食政务服务工作要点、权责清单等规范性文件营造一流营商环境、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及时发布政策措施,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全年公开粮食、执法等方面新闻采访2次。
(二)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不断完善粮食执法权责清单,编发《2023年伊犁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权责清单》,研究制定37项行政权力,其中,行政处罚16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检查20项。为州直基层粮食执法工作以及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提供参考。
(三)加强粮食购销监管和执法监督。一是巩固深化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成效。按照粮食行业“三个安全”检查清单,分别对各县市库存粮油数量、粮食安全质量、安全生产和仓储安全管理进行专项检查。二是不断创新完善监管方式。持续加强粮食流通市场监管,持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进一步规范粮食流通市场秩序。截至12月底共查办案件31件。三是抓好行业安全生产。以粮食出入库、临时用电、消防安全、有限空间作业等为重点开展行业安全生产检查,共出动检查人员24人次,检查涉粮企业39家,发现并整改一般性隐患23个。
(四)深化物资储备安全管理及军粮供应保障。一是提升应急救灾物资保障能力。督促各县市落实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管理要求,对疫情期间调拨的区级、州级物资中的帐篷、折叠床等可再利用的物资进行回收规整,探索节约利用的有效办法,州直县(市)收储各类救灾物资回收28个品种80780件(套),储存物资质量良好、储备安全。二是强化军粮供应管理。加强对县市军供站财务、保管、检化验人员的培训力度,对州直所属军供站点开展全覆盖规范化管理检查,确保军粮供应工作规范有序。紧抓军粮区域配送中心项目建设,完成化验室项目主体建设;指导融伊合商贸有限公司(伊犁军粮区域配送中心)积极开展军粮供应品种串换业务,稳步推进军民融合市场化供应。扎实开展走访慰问和“粮油科技进军营”活动,进一步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
(五)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进粮食产业经济发展。一是积极推进土地变性确权工作。州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州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州粮储局全力做好协调配合。各县市通过财政注资方式缴纳土地出让金1.4亿余元,于6月底前共完成了3546亩划拨用地确权变性转为出让用地,破解了企业融资瓶颈。二是指导伊粮集团完成中层管理人员和9个县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人员选聘,加快推进伊粮集团资产整合进度。三是产业援疆成果显著,在博州召开的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对口援疆工作暨粮食产业对接现场会上,全疆10个对口援疆项目签约、签约金额22.55亿元,其中伊犁州2个、签约金额10.35亿元,占比46%,位居全疆第一。
(六)积极推进粮储系统兵地融合发展。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伊犁州党委关于兵地融合发展要求,2023年以来,伊犁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积极与兵团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发改委通过召开座谈会、现场交流、实地观摩等形式,开展3次兵地联建活动。双方签订了《兵地结对共建框架协议》,形成了“合力共建、互助共赢”的兵地融合长效机制,推进兵地粮食行业在人才培训、粮食收购、信息互通等方面进行深度交融交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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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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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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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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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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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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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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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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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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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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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政策宣传解读效果需要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管理的质量和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企业群众办事的作用需要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强化等。
下一步工作计划。2024年,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州党委、州政府中心工作,加快转变政务公开职能,助力粮食增长持续健康发展。一是提高粮食质量做好重大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积极引导舆论,有效管理预期。持续推进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统一公开工作。大力推动“政策问答平台”建设,优化查询、搜索、推送等功能。二是进一步探索政务公开在服务基层(粮食购销)治理、推进政策落实等方面作用。三是着力强化政务公开队伍能力建设。推动持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加大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提升干部职工业务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