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特编制完成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紧扣《自治区2023年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统筹发力,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实效,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优化分类聚合政务信息,从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五个方面常态化开展主动公开。二是全面梳理完善31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形成统一规范的公开标准,明确基层政务公开任务。三是按照国办要求归集展示政府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建立政府规章库、规范性文件库,提供文件检索和信息文本下载功能。四是开设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教育、卫生健康、水热电气、公共交通等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
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伊犁州直2023年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093条,其中:州本级公开政府信息2215条,县市级公开政府信息2087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要求,进一步加强对依申请公开受理、登记、会商、复核、答复、归档等环节闭环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全年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136件,严格按法律法规要求开展答复办理工作,办结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审核发布和“三校五审”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市”原则,确保信息发布权威性、安全性。按照“谁发布、谁管理、谁负责”原则,切实加强自治州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内容管理,通过日常巡查和重点检查等方式,确保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二是按照国办要求归集展示政府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建立政府规章库、规范性文件库,提供文件检索和信息文本下载功能。三是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把政策解读放到与政策制定同等重要位置,不断提升政策解读质量,通过新闻发布会、图表图解、视频等丰富解读形式。四是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在州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专栏集中公开教育、医疗、交通、水电气热等领域信息,方便群众及时有效了解相关信息。
(四)平台建设情况。一是聚焦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版块,探索建立规范政府规章库、规范性文件库,按照“格式统一、内容完整、权威规范”的标准统一公开。二是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宣传引领作用,及时发布各类政务信息。2023年,自治州政府办公厅主办政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719条、订阅量13471,政务微博公众号发布信息761条、订阅量142045。三是丰富政民互动形式,通过依申请公开、州长信箱、意见征集、在线访谈、问卷调查、听证会等形成多元一体互动体系,倾听群众诉求,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提高公众参与度,提升政府决策能力。
(五)监督保障情况。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发挥考核奖惩作用,提升政务公开实效。年度内开展政务公开专项检查2轮次,检查问题清单点对点发送至各县市具体工作人员处,下发通报1次,工作提醒11次。组织召开全州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议,通报政务公开工作阶段性开展情况,互相交流工作经验,安排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
除特别说明数据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均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jyl.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内查询并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伊犁州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务信息中心)联系,地址:伊宁市广东路52号伊犁州政务信息中心;邮编:835000;联系电话:0999-8024006;电子邮箱:xjylzf@sina.cn。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1 行政规范性文件 51 64 17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1544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3795 行政强制 29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951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8 0 0 1 17 10 13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3 0 0 1 14 10 9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7 0 0 0 3 0 2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5 0 0 0 0 0 5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3 0 0 0 0 0 3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1 0 0 0 0 0 1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5 0 0 0 0 0 5 (七)总计 108 0 0 1 17 10 13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伊犁州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的问题与不足。一是个别县市未设置行政规范性文件专栏,未建立本县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库,或未集中公开本县市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只有少量的文件公开,存在公开不规范不全面情况,如缺少文件文号、有效性等要素,且重大民生相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未关联政策解读材料。二是部分县市未严格按照31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工作水平参次不齐。
改进措施:一是推动完善州本级和县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建设,梳理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入库,提供文件检索和信息文本下载功能,重大民生相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关联政策解读材料。二是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按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加强指导监督,不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