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特编制完成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自治州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全面加强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切实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助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积极贡献。
(一)主动公开情况。州县两级14个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23911条。依托州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19条,其中概况类58条,政务动态类1615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046条;发布解读信息50条,包括解读材料17条、媒体评论文章33篇;公开在线访谈实录6期,新闻发布会实录6期,重大决策预公开意见征集及反馈19条。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宣传引领作用,及时发布各类政务信息。“伊犁政府网”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341条,总订阅数15825个;“伊犁政府网”新浪微博发布信息1614条,总关注量149065个。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明确各办理环节责任人,依法依规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4年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97件,办结193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4件。因依申请公开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3件,结果纠正3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按照“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信息发布“三校五审”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和公开流程的规范管理,结合督网抽查、监测巡查、督促核查,多措并举筑牢政府信息内容安全防线。定期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与群众、企业密切相关的政策文件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即公开、同解读”。本年度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42件、废止66件,现行有效148件。
(四)平台建设情况。一是持续优化政府门户网站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信息公开目录”“政务服务”等栏目,展示政府信息更规范,查询信息更便捷。二是强化政务新媒体平台管理。2024年,全州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共计74个,其中微信公众号51个,新浪微博12个,其他11个。对于涉及群众面广、影响大的政策及政策解读进行多账号协同发布,形成信息传播和公共服务合力。三是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日常监管。组织开展定期检查、专项排查、现场检查,督促做好内容保障,确保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运行。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加大检查力度。根据《自治区2024年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建立伊犁州主动公开事项目录(6项一类指标,45项三类指标),实行清单化管理,每月对州直各县市政府网站检查指标进行查网、读网,联合州政府督查室以每月督办、专项督办方式,督促相关县市、部门整改完善。二是完善制度体系。年初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伊犁州政务公开制度体系,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制定《伊犁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伊犁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伊犁州政府信息公开联合会商机制》《伊犁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伊犁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发布制度》,已2次向有关部门征求意见、修订。三是社会评议情况。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问卷调查等多种渠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四是责任追究结果情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规定,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进行责任追究。2024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除特别说明数据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均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jyl.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内查询并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伊犁州数字化发展局)联系,地址:伊宁市广东路52号;邮编:835000;联系电话:0999-8024006;电子邮箱:xjylzf@sina.cn。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2 0 3 行政规范性文件 42 66 14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9014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38943 行政强制 780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9414.2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84 2 0 1 10 0 19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2 2 0 0 10 0 10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5 0 0 1 0 0 2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3 0 0 0 0 0 3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1 0 0 0 0 0 1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5 0 0 0 0 0 5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9 0 0 0 0 0 4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180 2 0 1 10 0 19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4 0 0 0 0 0 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3 0 0 3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政策解读的质量和满意度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有待加强。
改进措施:一是提高政策解读内容质量。组织州县两级探索建立政策集成发布和权威解读机制,提升政策解读质量,搭建包括新闻媒体、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和线下公开平台在内的政策解读发布矩阵,确保社会公众对重要政策文件“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二是加强依申请公开专业培训,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法律素养,提高答复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